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
北京工商大学行政编制0人,实际0人;事业编制1738人,实际1663人;聘用人员(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164人。离退休人员1200人,其中:离休16人,退休1184人。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预算224031.31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155331.53万元增加68699.78万元,增长44.23%。主要原因是按照全口径预算管理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非财政拨款资金管理,将所有非财政拨款资金全部纳入年度预算管理。
(一)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06336.10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6336.1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二)本年其他资金收入37198.83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16361.02万元。
5.事业收入18132.81万元。
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155.00万元。
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50.00万元。
9.其他收入2500.00万元。
(三)上年结转结余80496.38万元
10.上年结转结余80496.38万元。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支出预算224031.31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155331.53万元增加68699.78万元,增长44.23%。主要原因一是按照全口径预算管理要求,将跨年度使用的科研课题经费等非财政拨款项目经费纳入预算管理,二是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增加项目安排。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137830.33万元,占总支出预算88.30%,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125942.92万元增加11887.41万元,增长9.44%。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18265.20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29388.61万元减少11123.41万元,下降37.85%。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年终结转结余资金67935.77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工商大学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1个所属单位。其他所属单位2024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108.28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减少1.1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预算数42.50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42.66万元减少0.16万元,主要原因为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数2.28万元,与2023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数63.50万元,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数63.5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燃油45.0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2.0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5.00万元,其他支出1.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数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64.50万元减少1.00万元,主要原因为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4年北京工商大学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9427.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501.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9323.8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602.06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本单位2024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4年,北京工商大学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21个,占本单位本年预算项目21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6668.83万元,占本单位本年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底,北京工商大学共有车辆12台,共计530.15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431台(套)、共计44372.36万元。2024年预算安排中,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94台(套),共计10405.19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单位当年单位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