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办法

山东中考2024-05-23 10:10:05admin

2024年烟台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按照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信息技术、体育、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和生物实验操作14科总成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高中学校录取新生的参考。录取分4个阶段进行。

一、普通高中录取

(一)公办普通高中录取。

1.统招生录取。根据招生计划和学生志愿,按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分阶段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自主招生录取。音体美等自主特长招生和基于“强基计划”的自主招生数量一般均不超过当年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5%。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所自主招生学校。学生本人自愿报考,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到自主招生学校现场报名,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学校要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自主招生工作方案并依据公布的自主招生工作方案对通过审核的考生进行综合考评和特长测试,确定拟录取名单,名单经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在高中学校和相关教育局网站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要求更改或放弃录取,并不再参加填报志愿。学校要严格工作纪律和程序,并通过学校、媒体、网站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和考生公开。要保证录取工作公正、公平、公开,特长测试要全程录像并留存资料。

(二)民办普通高中录取。民办普通高中在规定的招生范围内自主招生。

二、职业学校录取

(一)“3+4”本科、职教高考班、五年制高职、五年制高师录取。“3+4”本科及五年制高师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划定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中等职业学校职教高考班限定最低录取控制线为420分,其他五年制高职按生源和计划数确定最低录取控制线。达到要求的考生填报志愿后按考生成绩高低和招生计划数录取,其中有面试要求的学校只招收面试合格考生。投档录取原则按照“志愿优先,分数排序”的原则,按考生志愿和成绩顺序检索投档院校。投档录取过程中分数相同的依次比对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信息技术、体育、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和生物实验操作的科目分数,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投档录取。

(二)中等职业学校录取。根据招生计划和学生志愿依次录取。职业学校可根据各自的办学特点,采取自主招生、跨区域招生等灵活多样的招生模式。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等可到中等职业学校直接注册入学。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审核职业学校办学资质,按照省教育厅备案的2024年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及专业开展招生,对所属学校和在行政区域内招生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计划、办学形式以及招生宣传等进行严格审查,确保规范招生。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实行月报告制度,7月至11月份招生工作期间,每月25日前,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向市教育局职业教育科报告本月招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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