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安徽分类招生2024-05-12 10:26:43admin

  (三)校考缴费及准考证打印

  1.参加 文化 素质测试 的考 生 ,在 省 考试 院规 定 时 间登 录 g kbm.ahzsks.cn 自行打印文化素质测试准考证,具体安排和操作办 法请关注省考试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

  2.报考我校且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 9:00—3 月 31 日 17:00,进行缴费,未缴费考生无法参加考试,考试 费为 120 元/考生(革命老区建档立卡考生不收取考试费),成功缴 费后可下载校考测试准考证。具体缴费流程及准考证下载方法可关注 “ 安徽交院招生办 ”微信公众号 , 或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 (http://www.acvtc.edu.cn/zs/)查询。

  (四)成绩公布及复核

  1.文化素质测试结果由省考试院统一发布,具体查询办法请关注 省考试院网站及微信公众号。

  2.学校测试成绩查询:考生可于 4 月 10 日起登录我校招生信息 网(http://www.acvtc.edu.cn/zs/)查询。

  3.学校测试成绩复核办法:成绩复核申请时间为成绩开放查询后 的 3 日以内。申请复核的考生须在申请时间内将姓名、身份证号码、 联 系方 式 、 问 题 描 述 等 信息 以 电 子 邮 件 形式 发 送 至 邮箱:

  ahjyzs@126.com。学校将对提出申请的考生成绩进行复核,于 3 个工 作 日内通过电子邮件进行回复,限查漏改、漏统、错统,宽严不查。

  (五)入学测试成绩

  普高考生入学测试成绩为:文化素质测试成绩×30%+职业适应性 测试成绩×70%

  中职考生入学测试成绩为:文化素质测试成绩×20%+专业能力测 试成绩×20%+技术技能测试成绩×60%

  九、录取办法

  (一)普高类考生预录取规则

  1.参加我校“职业适应性测试一 ”的考生,按照入学测试成绩划 定合格线,达到合格线的考生按照“志愿优先 ”原则进行录取,专业 第一志愿无法满足的,根据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依 此类推;所有专业均不能满足,服从调剂者录取到相关专业,不服从 调剂者予以退档。入学测试成绩相同时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 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相同,则参考普通高中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依次录取。

  2.参加我校其它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考生,学校以职业适应性测试 (面试)成绩分别划定录取合格线,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合格考生 按照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志愿优先 ”原则依次录取。入学 测试成绩相同时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 次录取,若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相同,则参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成绩依次录取。不同测试类别专业间不得调剂。

  (二)中职类考生预录取规则

  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的中职毕业考生,根据其报考的专业大类,分 别划定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线,达到合格线的考生按照入学测试成 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志愿优先 ”原则依次录取,专业第一志愿无法满

  足的,根据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依此类推;所有专 业均不能满足,服从调剂者录取到相关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 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照“技术技能测试 ”和“专业能 力测试 ”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三)递补预录取规则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4 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 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3〕161 号)和《安徽省 2024 年高等职 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和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对 口招生工作 实施办法》(皖招考〔2023〕44 号),按不超过招生总计划的 120% 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预录取结束后,针对入学测试成绩有效且未被 预录取的考生,按不超过招生总计划的20%确定递补预录取考生名单。 递补预录取遵循与预录取相同的录取规则。

  (四)退役军人、革命老区建档立卡专项计划

  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4 年高职 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3〕161 号)相关规 定执行。报考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高考报名时申报“退出部 队现役考生 ”或“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并经省考试院资格审核通过 后,可免于文化素质测试,直接参加我校退役士兵专项考试。录取实 行计划单列、单独录取,做到志愿优先、专业优先,按照入学测试成 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志愿优先原则依次录取。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军人 考生,需参加文化素质测试考试,并按普通高中毕业生或中职毕业生 入学测试及录取办法执行。革命老区建档立卡专项计划实行单设批次、 单独录取,志愿优先、专业优先、应录尽录。已被专项计划预录取的 考生不再进入其他类别录取环节。

  (五)技能拔尖人才录取办法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报考本校与获奖赛项相同或相近专业且文化

  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经学校资格审核,在学校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 考平台公示无异议后,可予以优先免试录取。

  1.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 赛(国家级一类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前 10 名)以及全国职业院 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安徽省选拔赛一等奖的中职学校、中等技 工学校应届毕业生。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 范或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学校毕业生。

  符合条件的考生填写《免试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获奖证书、 高级工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获劳动模范或先进个人称号文件材料 等),于 3 月 30 日前提交至我院招生办公室用于资格审核,具体流 程请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www.acvtc.edu.cn/zs/)。

  (六)计划调整原则

  录取过程中,在不突破招生总计划和确保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结 合学校办学条件、生源报考情况,对专业间计划或面向普通高中毕业 生、面向中职毕业生间计划作相应调整。

  (七)录取确认

  1.学校预录取:2024 年 4 月 16 日前,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预录 取考生信息以及递补预录取考生信息。

  2.预录取考生录取确认:预录取考生须在 2024 年 4 月 23-25 日 登录网站 g kbm.ahzsks.cn 进行录取确认。

  3.递补预录取考生录取确认:录取确认结束后,省考试院汇总并 统一公布未完成计划且接受递补录取考生院校信息,递补预录取名单 中的考生须在 2024 年 4 月 28-29 日登录网站 g kbm.ahzsks.cn 进行递 补录取确认,我校在预录取考生录取确认后计划已 100%完成,则不 再参加递补录取确认。注意:已取得预录取资格并主动放弃录取确认

  的考生不得参加递补录取确认。

  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 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已被预录取(含 递补预录取)但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 格。放弃录取资格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十、相关事宜

  (一)入学待遇: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日常教 学及其他管理等待遇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完全一致。

  (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应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 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三)学费标准:按照皖价费〔2006〕240 号核准的标准执行。 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核准的 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四)学籍管理:学生按规定时间办理入学手续后,按照《普通 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相关规定注册学籍。

  (五)毕业证书: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 容,符合毕业条件,学校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 业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六)专业学院试点计划学生:经教育厅评审研究及公示后,我 校与淮北工业与艺术学校、淮南经济技术学校联合开展高职专业学院 试点工作,面向中职考生招生。被录取考生按规定办理入学手续后, 取得我校三年制全日制专科学籍,并在我校合作中职学校学习,专业 学院的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我校全日 制专科毕业证书。

  十一、其他须知

  (一)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acvtc.edu.cn)

  及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www.acvtc.edu.cn/zs/),是我校招生 考试、录取信息发布的唯一渠道,请广大考生主动及时关注,考生因 个人未及时关注信息造成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分类考试招生期间,我校可能通过短信平台发布提示,请 确保报名填报的手机畅通。

  (三)我校部分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条件有要求(详见招生专业 计划表),以高考体检表为准,请考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进行专业填 报,入校后若发现本人身体条件不符合该专业要求,将转入到其他专 业,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四)在报名、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 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 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考生报考我校相关专业,即视为已知晓并自愿遵守我校招 生章程相关规定。

  (六)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 解释。

  (七)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 生,坚决杜绝本校教职工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 活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培训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 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学校举报电话:0551-63411278,安徽省教 育 招 生 考 试 院 举 报 电 话 : 0551-63619961 , 举 报 信 箱 : jiancha@ahedu.gov.cn。

  十二、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551-63444228

  (二)学校网址:http://www.acvtc.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acvtc.edu.cn/z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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