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自主招生简章考试科目真题答案和录取结果通知书查询时间

陕西自主招生2019-05-20 11:59:45王华老师

五、组织领导与监督机制

1.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确定自主招生实施方案,下设自主招生工作组和专家组,负责自主招生具体工作。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三级信息公开,并在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公示;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

2.自主招生全过程,严格按照《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阳光工程实施方案》进行,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自主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我校招生监督电话:029-85310302。

3.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4.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对报名材料、获奖情况等其他材料真实性审核并负责,对于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即予取消考生相应资格,并向单位及个人主管部门通报。

5.其他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9—85310330

传真号码:029—85310188

E-mail:jwzb@snnu.edu.cn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snnu.edu.cn

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陕西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招生政策,以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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