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024年高考由3门全国统一高考考试科目和3门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组成,实行“3+1+2”考试模式。艺体类考生还需加考相应专业省统考(其中戏曲类专业为省际联考)。
全国统一高考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使用全国卷,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
外语选考语种为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中的一种。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须参加英语听说考试,英语听说考试由我省自主命题、单独举行。
3门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由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自主选择1门,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自主选择2门组成(简称“四选二”)。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命题。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 上午 | 下午 |
6月7日 |
语文 (9:00-11:30) |
数学 (15:00-17:00) |
6月8日 |
物理/历史(9:00-10:15) | 外语(15:00-17:00) (英语听说考试时间另行安排) |
考试日期 | 上午 | 下午 |
6月9日 |
化学(8:30-9:45) 地理(11:00-12:15) | 思想政治(14:30-15:45)生物学(17:00-18:15) |
英语听说及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体育类专业实行全省统一考试。全省统一考试科目的试题命制及评分参考由省教育考试院制定。
11.高校招生专业按普通类(物理)、普通类(历史)、艺体类(含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 设计类、书法类、戏曲类、体育类专业,下同)划分,对应的考 试科目如下:
(1)普通类(物理)考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和“四选二”。
(2)普通类(历史)考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和“四选二”。
(3)艺体类考生考试科目为:在普通类(物理)或普通类(历史)考试科目的基础上加考专业省统考(其中戏曲类专业为省际联考)。
12.高考文化总成绩卷面满分值为750分,由考生相关考试科目的成绩组成:
(1)分数构成
①普通类:
物理考生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四选二”。
历史考生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四选二”。
②艺体类:
文化课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物理(或历史)+“四选二”。
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统考考生总成绩=文化课成绩×50%+专业省统考成绩×2.5×50%。
播音与主持类统考考生总成绩=文化课成绩×60%+专业省统考成绩×2.5×40%。
体育类统考考生总成绩=文化课成绩×40%+专业省统考成绩×2.5×60%。
本科层次戏曲类省际联考考生原则上在专业省际联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照文化课成绩投档;专科层次戏曲类省际联考考生总成绩=文化课成绩×50%+专业省际联考成绩×2.5×50%。
(2)各科目卷面满分值
语文、数学、外语,每科目满分150分;物理、历史、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每科目满分100分。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科目按考生卷面分计入高考文化总成绩,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按考生等级赋分计入高考文化总成绩。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戏曲类、体育类专业满分值各为300分。
(3)外语选考英语语种
英语科目总成绩=笔试成绩×13÷12+英语听说考试成绩(四舍五入取整);英语听说考试成绩=英语听说考试卷面分÷3(四舍
五入取整)。
13.本专科艺术类专业,专业成绩须使用相应的专业省统考成绩(其中戏曲类专业须使用省际联考成绩)。
经批准可组织艺术类校考的高校,其校考成绩只适用于本校。
14.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实行计算机网上辅助评卷,由省教育考试院委托有关高校承担评卷任务。承担评卷任务的高校要按照教育部高考评卷规范要求,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确保评卷顺利 进行。各高校、各地级以上市教育行政部门、普通高中要选派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作风正派、能胜任评卷工作的优秀教师参加评卷工作,加强管理,确保评卷教师严格执行评卷工作规定和纪律,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评卷工作任务。
15.考生考试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统计、合成,并通过短信方式直接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本人预留的手机,考生还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微小程序等指定渠道查询本人考试成绩。考生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申请答卷复查。答卷复查范围为答卷扫描是否准确,答卷是否漏评、错评,成绩统计合成是否有误,不涉及评卷宽严。